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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张某与甲公司、乙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来源: | 作者:齐可意 | 发布时间: 2024-07-31 | 35 次浏览 | 分享到:

(部分案例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故未予以公开)

【案件概况】甲公司于2021年向张某出具借条借款2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依约还款,张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公司应立即还款并支付利息。但经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只执行到5000元,案件被法院终结执行。

【办案经过】张某与甲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胜诉,但并未实际回款,自身财产权益依然未得到有效保障。董鑫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调查了解,甲公司早已停业,无任何营业收入进账,张某得借款很可能永远无法清偿。但正是基于该情况,董律师认为可以追加甲公司的股东即乙公司作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作为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在其认缴的注册资本范围内对甲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乙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580万元,完全可满足张某的诉求,经调查,乙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完全有能力承担该责任。

【案件结果】经过执行法院的听证程序,乙公司被依法裁定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乙公司对该裁定不服,随即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过一、二审的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追加乙公司的本案被执行人。后执行法院将本案恢复执行,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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